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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他就是凶手!


第二十一章 他就是凶手!

谁是凶手?

根据吴南之前的推理,很多人已经想到了,很可能就是苟安国的弟弟苟安华!不然吴南不可能提到苟安华,但这需要足够的证据支持,而且给苟安华定罪,要比给苟安国定罪困难很多,因为苟安华与死者瓜葛太少

房间里响起了嗡嗡的议论声。

故意沉默了一下的吴南开口道:“你们不用想了,我所确认的杀人嫌犯,就是苟安国!不是其他人!”

“宋倩与苟安国都有不在场的证据,而苟安国的证据,是他当时在飞机上,西杭市飞京都市!其实当时查到这里时,我也很疑惑,苟安国既然在飞机上,就不可能作案,难道是我的推断错了?我甚至重新去推断之前已经被我放弃的线索直到我看到了这张照片!”

啪!

吴南打了一个响指!

白幕上换了图片,那是一张照片!

看起来是一张结婚现场的照片,三个伴娘、三个伴郎,簇拥着一对新人!

“看这张照片!”吴南对后面示意了一下,“这张照片来自于宋倩的QQ空间,这是她四年前与苟安国的结婚照,注意,新郎苟安国左手边第一个伴郎他们长得很像很像!”

“这个人,就是苟安国的弟弟,苟安华!两人不是孪生兄弟,却是亲兄弟,容貌非常相似不过苟安华略高一些所以我就想到了,在案发当天,登上飞机的,真的是苟安国吗?”

“这是一场有预谋有计划的谋杀案!假如凶手真的是苟安国,那么他一定考虑过杀死宋东后如何摆脱嫌疑,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而杀人这种事情,绝不能让太多人知道,或者说,绝不能让外人,让不能完全信任的人知道!”

“出于小心谨慎的心态,苟安国应该不会找人为自己作伪证,而亲属作证在法律上存在效力较弱的问题,所以登上飞机的真的苟安国吗?我认为,可能是苟安华!”

“机场安检虽然认真仔细,但在身份证是否是本人在用的问题上,根本就无法做出完全准确的检测,就比如,绝大多数女性妆后的样子,与其身份证上的模样,差距极大只能用肉眼看,确认一下容貌特征如果仅从容貌特征上来说苟安华与苟安国真的是太像了!”

“我认为,是苟安国,让他的弟弟苟安华拿着他的身份证,通过机场安检,登上了飞往京都的飞机!这将是苟安国不在场的证据我不是无端的朝着这个方向去向,之前我说过,宋倩曾四次向苟安华汇款,合计1800万,这是很异常的,除非宋倩苟安国夫妇,存在很强的利害关系这是什么?拿到遗产后分赃?”

“因此,在最后的补充侦查中,苟安华也成了重点调查对象!”

“我们调查了苟安华近一年的通话记录,银行账单,身份证使用情况在宋东被害的前一天,苟安华的身份证曾购买了动车票,西杭市到魔海市,到达时间是去年的12月13日上午九点,也就是被害人宋东死亡前十二小时但,使用苟安华身份证的,不一定是苟安华可能是苟安国!”

“还有!根据移动公司提供的信息,苟安国的手机信号,曾在案发当日,出现在魔海市这是一个常人根本就注意不到的问题,但很多人都遇到过移动信号基站是有一定覆盖区域的,比如,海南省的手机号信号被海南的信号基站所覆盖,当某个持有海南号码的手机机主离开海南,来到广东时,通常都会收到这样一条由移动公司发送的短信广东移动欢迎您!”

“因为手机号信号脱离了海南信号基站的覆盖区域,被广东信号基站监测到后台系统自动发送短信!”

“同理!苟安国的手机号信号归属浙江,却进入直辖市魔海,所以他也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魔海移动欢迎您根据移动公司提供的信息,足以证明,在案发当日,苟安国的手机信号出现在了魔海市”

“但,根据苟安国的笔录,他当时应该在飞机上,已经飞往京都他的手机,怎么可能不在他身上?如果在他身上,那么他撒谎!他当时根本就不在飞机了,而在魔海市!在飞机上的是他弟弟苟安华!”

吴南突然加快语速:“根据移动公司提供的数据,苟安华的手机号信号,在案发后,当夜苟安国所乘坐的航班抵达京都后,便被侦测到了出现在了京都,我们还联系了腾讯公司,提取了苟安华QQ、微信的定位信息去年12月13日深夜,苟安国的身份证在京都开了宾馆客房,在持有苟安国身份证的这人入住宾馆后,苟安华的QQ、微信从4G网络登陆,切换为了WiFi登陆,登陆IP,就是用苟安国身份证开房的宾馆公共WIFI的IP地址!”

“也就是说,根据手机信号定位、手机软件定位,可以确认,去年12月13日,苟安华人在京都,但他的身份证却是在魔都被使用,而苟安国身份证在京都被使用,但根据手机信号定位,他人应该在魔都两兄弟刚好反过来!总不可能,是两兄弟的手机同时被偷了吧?还那么巧的互换位置出现在魔都与京都?”

“两人互换了身份证,或许是唯一的解释!”

吴南又顿了顿,缓了口气,抬手敲了敲黑板道:“在场的各位,大部分都是警司,我想大家都应该明白,当一个人在一件凶杀案中主动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在被警司问询时而撒谎,这代表着什么?!”

啪!

吴南竟然还没说完,又打了一个响指。

白幕上投影了新的照片。

一个现场取证的鞋印!

“这是案发现场发现的唯一能够指向凶手的线索,43码的登山靴鞋印!”吴南又快速道,“苟安国,正是穿43码的鞋!”

“综上所述,苟安国具备足够的杀人动机,并具备杀人时间,而且他在警司问询时撒谎了!不在场的证据可以说失效因此,我觉得,苟安国他就是凶手!”

“抓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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