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初在邱健的带领下,先在酒店下榻安顿之后就直奔美食而去,晚餐吃了还一直在大街小巷转悠着,一边消化一边享受路边小吃,晚上还在大排档去吃了宵夜。
吃货不愧是吃货,孜孜不倦的精神实在让人佩服,吃到晚上12点才回到酒店歇下。
第二天,锦初要去参加颁奖,之后是酒会。
原本她是对酒会没兴趣的,交际应酬向来不是她的强项,可是颁奖的地方就在就在举行酒会的楼上,这么近,她想溜还有些不易,如果到时候实在推不掉,就当是去品尝香港美食算了。
但锦初还是把这酒会想得太简单了。
她受邀的那一家摄影杂志在香港很有影响力,会员们大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邱健这是第二次替锦初领奖,谁让他有这么个不喜出风头的徒弟呢,只好他代劳了。
好在他是这一行的老资历了,杂志社很给面子,表示很理解他和锦初的做法。
领奖很顺利,在一片掌声中,赞美声中,和谐的气氛中,邱健去台上简单讲了几句之后拿着奖杯就下去了。
坐在锦初身边,两人心领神会的一笑,一会儿出去之后奖杯就会被转送到锦初手上。
这个环节的过程并不久,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酒会的时间。
锦初是抱着去吃一顿的心态,邱健则是去见见一些好朋友。
没有刻意的打扮,锦初在所有女宾里是最朴素的一个。
别人忙着交际人脉,她眼里只有美食,浑然未觉有一道火辣辣的目光从她进来开始就一直追随着她了。
又拍又吃还要负责记录,锦初挺忙的,她也不会去在意别人投来异样的目光。
在这些人当中,她就算是个异类了,一进来就是吃,穿得也很随意,浑身上下都看不到值钱的东西,似乎就只有脖子上那根黄色水晶项链可能值钱一点吧?
那是郁北骁以前送给她的,她一直戴着。
锦初不想交际应酬,但也无法避免会引起人的注意,旁边有两位富豪千金原本是想无视她的,但好几次转过头去都是看见锦初在吃东西,拿着个盘子在那绕来绕去。
“啧啧……不是说这间杂志社在行业里很权威么,怎么会邀请这么没素质的人来啊,边吃边拍照,一点淑女的礼仪都没有。”
另一个女人也是十分不屑:“也不知道是谁带来的,一看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吃吃吃,你看谁会像她那么又拍照又吃的,真是丢咱们女人的脸。”
管闲事的人无处不在,像这两个闲得蛋疼的还议论起锦初来了。
因为锦初太低调,她又没上台上领奖,人家只知道得奖的人是谁,但认得她的人太少。
锦初吃着吃着感觉不对劲,似乎身后有人在对她指指点点?
回头看去,那两个女人立刻又别开了视线。锦初心里冷笑,我吃我的,关你们什么事?
于是乎,锦初继续吃,继续拍,自得其乐。
什么淑女的礼仪,谁爱装就装吧,
反正她又不是走淑女路线的,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吃货,她从不掩饰这一点,现在也不想掩饰什么,想吃就吃,吃得畅快。
先前还议论锦初的那两个女人兴许也是熬不住肚子饿,也拿起盘子过来了,刚好走到锦初面前,三人竟同时把夹子伸向了同一个菜盘里。
是一道名菜……法国海螺,只可惜还剩下两只了。
三人同时一愣,锦初最先反应过来,手里的夹子不客气地一动,想要去夹起一只,
原本这些人哪里是会在乎一道菜的,平时又不是没吃过,只不过有的人有种病——公主病。
那两个女人也伸出了夹子,其中一个与锦初同时夹住了一只海螺。
这可就尴尬了,偏偏那女人的公主病又很严重,立刻就黑了脸:“真是没礼貌,没见我夹着吗?”
锦初本来是想放开夹子的,可一听这女人说话,趾高气昂的样子,谁听了都会不爽。
锦初的夹子在松开那一刹又忽地夹紧了,清冷的目光迎上女人那双画得漆黑的眼,微微一扬唇角说:“你有礼貌的话,不也该松手吗?你夹着就了不起啊?难道这海螺刻了你名字?”
几句话,把这女人气得够呛,她平时嚣张惯了,认识的人都看在她的家世上不与她硬碰硬,她也就更加放肆,但现在锦初却不买账,敢这么跟她说话跟她杠上,这在香港的上流社会中还是比较少见的一幕。
“你……你瞎了狗眼了?不知道我是谁吗?”梁小姐的臭脾气上来了。
梁小姐身边的另一个千金,是家世略次于梁家的,见状忙不迭地劝慰梁小姐,却用一张黑脸对着锦初:“快点跟梁小姐道歉,真是的,不知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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